*請上勞工大學網路報名後繳交保證金;開課後,尚須繳納社大行政與保險費用(200+200)
課程名稱 | 法律與生活 | |
課程日 | 週三 | |
課程時段 | 19:00 ~ 21:50 | |
授課講師 | 邱永豪 | |
講師簡介 | 台大法學士(1996.6畢業)、法碩士(1999.6畢業)、荷蘭烏特列支大學法學碩士(2006.6畢業),原為大型法律事務所受僱律師(2001.3-2010.3),自2010.4開始與同好共同執業迄今。這樣的轉折,帶來更多的挑戰與可能性能與同學分享。懇切與知無不言、言無不盡的態度,希與同學互動,一起印證:法律確與生活息息相關。 | |
課程宗旨 | 期待透過同學自身經驗的印證,讓同學了解:絕大多數的法律係在人民心中,不假外求,也不是遙不可及的學科。 | |
授課方式
及教學方法 |
以介紹臺灣法律體系為骨幹,內容部分除法律電影欣賞外,適時搭配司法院短片,加上理論、法條解說與同學自身經歷或來自親友、新聞的經驗,兩相印證,以了解法律在生活中發揮之功能,並學習如何進行法律規劃,預防風險、減少紛爭。 | |
選課學員條件 | 對法律有興趣者 | |
閱讀資料 | 講義、坊間各種「法律與生活」用書 、六法全書 | |
評鑑方式 | 上課出席 50 %、課程參與 50 % | |
材料費
或場地費 |
書籍費用、講義影印費用 | |
第1週 (09月20日) |
對我(同學)來說,法律、法院是甚麼?- 勞工應了解的台灣法律運作現況、日後課程內容的概略介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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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週 (09月27日) |
遇到問題該去哪裡?場景如何?會面對甚麼人?- 常見的紛爭處理機構,地檢署、法庭席位配置與法院種類,可供勞工於遇到問題時的處理參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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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週 (10月04日) |
中秋節,停課一次 | |
第4週 (10月11日) |
「六法全書」?能在一個程序讓對方被判刑與賠償嗎?有事一定要找律師嗎?-包括勞工在內的人民不可不知的法律體系介紹、個人、公司實用的法律資源 | |
第5週 (10月18日) |
非訟的爭議處理管道 存證信函、支付命令- 勞工遇到問題時可以尋求的第一個管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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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週 (10月25日) |
民法概論 民法體系、重要內容與基本概念(一)- 勞工不可不知的基本法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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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週 (11月01日) |
民法概論 民法體系、重要內容與基本概念(二)- 勞工不可不知的基本法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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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週 (11月08日) |
法院與民事程序概論 民事訴訟的架構- 勞工涉及民事訴訟時面對的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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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週 (11月15日) |
法律電影欣賞(鹹豬手事件簿—(日本)刑事程序相關影片) | |
第10週 (11月22日) |
刑法概論 刑法體系、重要內容與基本概念- 勞工應注意避免的事與制衡雇主的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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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週 (11月29日) |
刑事程序概論 刑事訴訟的架構- 勞工涉及刑事訴訟時面對的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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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週 (12月06日) |
參觀法院或其他法律機構- 實際瞭解法庭的種類、席位配置與開庭狀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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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週 (12月13日) |
民事法律問題探討 法院判決閱讀與討論(一) 勞工應該注意的契約、職災、物權權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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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週 (12月20日) |
民事法律問題探討 法院判決閱讀與討論(二) 勞工應該注意的親屬、繼承權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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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週 (12月27日) |
商事或經濟法問題探討 法院判決閱讀與討論 勞工職務上發明或創作的權利歸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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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週 (01月03日) |
刑事法律問題探討 法院判決閱讀與討論(一) 與勞工有關的刑事法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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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週 (01月10日) |
刑事法律問題探討 法院判決閱讀與討論(二) 與勞工有關的刑事法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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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週 (01月17日) |
行政法、憲法與勞工生活 | |
補課
週次 |
第19週 (01月24日) |
從這幾堂課得到了甚麼?- 評分、總複習與問題討論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