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師事務
課程安排
聯絡人時間
基於師生共同經營學校及班級自主的理念,請講師於課堂騰出時間予聯絡人宣佈每週重要校務資訊,並協助學員共同處理班級事務及參與校務。
文化夜市
每週一至週五晚上20:10至20:40為永和社大的課間休息時段,提供學員互動、參與活動等使用。除特殊情形外,不得佔用或因此提早結束課程時間。詳見「展演申請」。
請假、補課及代課
為重視學員修課權益,講師請假時須做妥善安排,提前通知班級學員並知會課程負責人。
如遇請假、國定假日、或其他無法如期上課之情形,可順延或與學員商議安排補課時間。如需於原課程時段外使用校園場地,應提前一週告知以便校務處進行協調。
非經課程聘審正式聘任的代課師資,代課週數不得超過全學期的三分之一。
課程調動及校外教學
講師變更上課時間、地點(如校外教學),應提前一週填寫「調課申請」。若有臨時課程異動,請直接與課程負責人確認,並協助透過班級群組聯繫學員。
校外教學週數不得超過全學期的三分之一。
器材使用
教學所需之場地、器材、軟體需求,請於課程規劃階段向校務處進行確認。如有重複登記、不敷使用情形,由校務處工作人員進行協調。
學員事務
學員旁聽
永和社大開放未額滿課程旁聽,惟額滿課程為保障選課學員權利,不接受旁聽。請講師協助於加退選截止時確認選課名單,如仍有旁聽的學員,可邀其至社大辦公室辦理選課手續。
若有學員於第三週後旁聽,須先徵得講師同意。第四週起須收旁聽費,一般課程與社團250元、中班制課程350元、小班制課程500元,以每人每門課2次為限。旁聽後學員可選課成為預讀生,享團體報名及舊生報名資格,惟當學期成績不予採計。
學員請假
校務處不做學員考勤記錄,學員請假僅需要告知講師,講師可以將出席率作為成績評量的參考依據(校務處會製作簽到表供班級點名使用)。
教學評鑑
每學期第十一週或第十二週為教學評鑑週,學員利用課堂時間於教室進行。教學評鑑將作為學員選課及講師聘審委員會聘任之參考。
成績評量
學員成績之評量,分「通過(P)」、「未通過(N)」兩種,請講師們在每學期課程結束後一週內於課務系統登錄學員成績,以利學員成績單發放。經由教育部認證學分的課程,期末成績必須打分數,60分以上為及格。也請講師向學員說明評分標準,以免事後引發爭議。
簽到與鐘點
講師簽到
各課程負責人桌前置有講師簽到簿,請講師務必於每週上課前提早5至10分鐘至辦公室簽到,鐘點費計算將以簽到簿作為依據。
校外教學每半天得視為一堂課,講師須於課前提供課程規劃予學員及課程負責人。
必要檢附文件
請講師提供郵局帳號以利鐘點費撥付。
另外自113年1月起,若單次給付鐘點費金額超過基本工資(27,470元),須扣取2.11%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繳交健保局。但若講師有在職業工會投保,並提供「在職業工會投保的繳費證明」或「加保證明」,則不用被扣取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
鐘點費撥付時程
2024秋季班鐘點費分4次撥付,日期為:2024年10月25日(五)、11月29日(五)、12月31日(二)、2025年1月17日(五)前後。
鐘點費支付標準
鐘點費以加退選結束(2024秋季班為9月20日)的報名繳費人數、及學期間實際授課簽到次數(含公共參與週)作為計算依據。加退選結束後才報名繳費的人數將不予從寬認定,但晚開課的班級得另訂結算時間。
社大課程需達25人才符合開課成本。一般教室30人即額滿,除少數特殊教室例外(如烹飪教室為28人、韻律地板教室為40人)。酌減鐘點費乃不得已之措施,請講師諒解。
詳細計算方式如下圖所示(公共性社團顧問費另計,不適用本表):
「開設兩門課程」鐘點費支付標準
講師開課連續兩個學期額滿方得開設第二門課程,於前一學期課綱上傳前確認。
兩門課程人數合計未達29人,則須併班、一班停開、或至少其中一門課程轉為4000元課程。
以上任一門課程於開學第一週未達11人,則須併班或停開。
其他出席費
講師參與講師共學週,每出席1場可現場簽領500元出席費,每校每位講師至多簽領3場出席費;若講師同時於兩校開課,則可簽領至多6場出席費。社大鼓勵每位講師至少參與1場。
講師參與課程發表與觀摩研討會,亦可支領500元出席費,鼓勵講師踴躍參與。
選課優惠
講師於社大開課且達開課人數,於次一學期可享一門課免學分費,最高減免3000元。